民數記10:11-36
第二年二月二十日,雲彩從法櫃帳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按站往前行,離開西奈曠野。跟著法櫃首先往前行的是猶大,以薩迦和西布倫的軍隊,接著是革順和米拉利的子孫抬著帳幕往前行。隨後是呂便,西緬和迦得的軍隊,接著是哥轄人抬著聖物往前行。隨後是以法蓮,瑪拿西和便雅憫的軍隊,末後是但,亞設及拿弗他利的軍隊。摩西請求何巴在曠野與他們同行。耶和華的約櫃在前頭行了三天的路程,為他們尋找安歇的地方。
神帶領百姓往前行的順序,正如神先前對百姓的吩咐(民2:1-34),讓人數眾多的民,成為生活的共同體,有秩序和紀律的行動,讓眾人能夠單憑最前面法櫃的快慢,來作為起行和安營的動向,勝過對未來憂慮,對未知愁煩的考驗。神的信實,比所有人的人生經驗總和更加堅定,也必所有人的生活感受總數更加真實。是神在前面為祂的百姓尋找安歇之處,讓百姓有面對曠野的力量和智慧。
讓我們在一天的開始,就來默想神的話語,思想神的恩典吧!若我們還活著,那就表示並沒有馬上會令你致命的缺乏,既然如此,何必要有彷彿看不見明天太陽般的絕望呢?我想,以色列百姓能夠奈著住性子在曠野安營,關鍵在於法櫃就在他們中間居住,又能夠不猶豫的跨步向前行,關鍵也在於法櫃就行在他們前面。直到如今,我們所信靠,所仰望的生命之主,仍在我們當中居住,且行在我們前面,不是嗎?
要悔改回轉歸向我們的主,不單指著做錯事情時的那種悔悟行動。它更是指出,我們何等容易失焦的本性。當我們做了神要我們去作的事情之後,是否表示神就不得不的必須祝福我們?當我們遭遇的和我們所期待的完全相反時,是否表示神的能力也不過如此,還得自己出手來救自己??要悔改歸向我們的主,是從新對焦與主的具體行動。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喜樂的跟隨主或安營-安歇在祂的同在中,或起行-踏著祂的腳蹤隨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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