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的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1-32)耶穌與罪人一同作席,引起律法師與法利賽人的疑慮.身為熱心的宗教人士,就當時的背景而言,或許是自己或是別人,都不會懷疑其敬虔生活.但耶穌知道,法利賽人與律法師的問題不是出在敬虔的知識,而是敬虔背後的自我為義的心態.過敬虔生活反而使他們感到自己是高人一等,應更加尊貴受肯定才是,耶穌所要交往,一同作席的也應該是他們才合宜.但耶穌卻一反當時的宗教氛圍,跑去與被人所鄙視輕看的罪人在一起,這還真是叫人難忍受,也逼著人們去思考面對的,人自以為義的義其實不是真正的義,唯有那為至高者稱人為義的義才是義,因為若不是至高者稱人為義,人是毫無義可言,因為人所有的就是罪,無論是高尚的罪或低下的罪,都還是罪.如同人努力要透過自己的行為來證明有義,其實還是在罪的裡面.我想,耶穌也很願意與法利賽人一同坐席,可惜的是,法利賽人仍無法接受耶穌的邀請,因為他們是義人,不是罪人.就這樣的與耶穌的邀請差肩而過.確實,要人自己承認是罪人,需要憐憫與醫治,是何等的難?但更難的是,當人發現自己是罪人的當下,是否仍有勇氣接受耶穌的邀請,與耶穌一同作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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