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見美好的衣服..,金銀,我就貪愛這些物件..,拿去..,藏在..地裡..衣服底下。(約書亞記7:15,21)這是描素約書亞帶領以色列百姓進應許之後,亞干背約,行愚妄事的一段記載。與接下來提到基遍人使用詭計與約書亞立約,使以色列人無法殺滅他們。兩者的鮮明對比,實在無法不引人注意。因為他們的關鍵共同之處都是在"約"。差別在於,前者因著貪愛而背約,後者為求生而立約。約所代表的是關係的建立,並成為關係穩固的力量。"約"雖然是人與人之間信實往來的指標。卻不能保證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特別是在與個人利益有衝突時,"約"便顯得無比脆弱。相反的,"約"是上帝與人之間信賴關係的恢復,因為,縱然人失信,上帝仍然是可信的。因著"約",上帝對人不離不棄,不斷的向人保證,我所說的話必然實現,必要成就。無論人相不相信,都不會影響到上帝所說的話。反倒是人的不信,使自己耳重眼濛,往"約"的相反方向走。背約與立約,呈現出人對上帝的不信與依靠。而貪愛與詭計的愚妄,在於所需付上的代價,不是人自己所能承擔的,因此,上帝在"約"的當中,藉著愛子耶穌,為我們付上代價,為要把我們從愚妄中挽回,"約"對上帝與我們來說,都有著非凡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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