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

誡命與生命

你要揀選生命...,愛耶和華你的上帝,聽從祂的話,專靠祂,因為祂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祂。(申命記30:19-20)關於生命,那不是一種選擇的結果,因為,更多時候是沒得選擇的,包括生你的父母親,你的種族膚色,你的母語,因此,生命是一種相信的結果,相信父母對你的愛,並且透過母語在族群中有了情感的連結與認同。當上帝把誡命吩咐給屬上帝的子民時,祂的意思並非是無奈的讓人從今以後就自己選擇要走的路,自己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吧!相反的,上帝瞭解人們以及子子孫孫還有一段很長的人生要走,而且途中將會遇到的艱難險阻,是超過人自己所能想像的。因著上帝對人們的那份愛,把誡命吩咐給人,讓人們能夠相信無論在何光景中,上帝都不會離棄他們,隨時都要成為他們的幫助。聽從祂的話,意思是:他要如慈父般對我們說話,吸引我們來聽祂,專靠祂,意思是:上帝是我們可以全心依賴的上帝,就算全世界都放棄了你,上帝仍然不會放棄你,祂仍然是你可以依靠的那位。因為,如今我活著,是因著上帝對我的眷顧保護,如同父母親把剛出生的我緊緊抱在懷裡一樣,以後的日子,我也需要上帝的看顧指引,如同父母親緊緊握在剛學會走路的我,牽著我去拜訪探索,讓我與周遭的環境連結。漸漸明白,是出於上帝的愛,因著相信,使人們短暫的生命與上帝的永恆之間,有了令人難以理解又是那樣真實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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