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大!就是說:開了吧!(可7:34)若不是耶穌,人們仍在黑暗當中,也不會知道什麼是黑暗,因為早習以為常,也覺得生活便是如此。除非有了與黑暗截然不同的光明,成了鮮明的對比。激起人內心對喜樂,平安與永恆的熱情與渴望,一方面生活有了目標,生命有了方向,另一方面,早已習以為常的黑暗,也化為虛假的安全感,讓人以為若脫離了黑暗,也將會失去現在所習慣,已擁有的一切。光明來到,反而讓人在光明與黑暗之間成了流浪漢。直到耶穌來到當中,觸摸了閉鎖心靈的聾啞結舌(可7:35)使之開了,解了,清楚了,讓人坦然面對自己已全然被罪性所滲透,毫無永恆光明可言的心靈,同時,坦然領受因著耶穌復活大能所賜,聖潔無暇全新創造的生命。因此,當我在黑暗的中,因著信,我便同時被光明所圍繞,有耶穌令人無法測度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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