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拉太書5:6)
律法迷人之處便在於論功行賞,論過行罰,卻也是最容易陷入魔鬼試探的溫床,特別是屬神的兒女,一不儆醒,就掉入陷阱,論功的時候,看見的就是神沒有完全按著我的功勞來回報我,覺得付出與獲得相距太大而實在覺得委屈,論罰的時候,看見的就是自己總是在神的標準之下載浮載沈,永遠也達不到神全部所有的要求而覺得辛苦無望。雖然如此,若屬神的兒女捨不得丟棄律法主義,只是因為有時候,它所帶來的回饋是及時的話,那麼所將要承擔的,便是隨之而來無所不在控告的窒息。
但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faith expressing itself in love),在基督裡,律法成為愛的行動,而屬神的兒女,便是這愛的行動的接受與給與之間的器皿,不會委屈,也不受控告,如同承受光源與熱力的燈臺,功效來自於神不是我們。
禱告:求主使我享受在律法的自由之中,因著信心所生發對神的渴望以及對鄰舍愛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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