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21:10-26
南國瑪拿西行神眼中為惡的事更勝於鄰邦列國,神要以審判北國亞哈相同的標準來潔淨選民。隨後,瑪拿西的兒子亞捫登基作王兩年仍舊行惡,國家陷入臣僕背叛殺害君王,那背叛之人又被平民所殺之血氣的混亂裡。
人離棄神之後,無法脫離的困境便是以己為義,在血氣與情慾之中無止境的掠奪與殺戮,但終究必要面臨神的審判與終極的死亡,無論世代如何轉變,神在歷史與人生掌權,一直沒變,也不會改變。
人受時空限制,只能眼見為憑,並藉此認為所見的就是事實,就是真理,並陷入無法自拔也不能自救的窘境,但神的愛超越人理性的限制,取代了血氣的自義,當悖逆的行為,不信的惡心受審判刑罰之後,便有了被醫治被恢復的可能。
神的話語並非是一連串毫無意義重複的聲響,也不會因為人故意忽略,掩耳不聽就失去了力量,神所興起審判的作為必要成就,為的不是要叫人在驚恐中絕望滅亡,而是在悔改中尋見生命盼望。要回轉歸向祂,遵行祂的話語,敬畏祂的名,我就能在嚴酷的審判中尋見盼望與平安。
主阿,不是我愛祢,而是祢先愛我,不是我選擇你,而是祢揀選我,若是離了祢,我什麼也不能,因此,求祢使我專心敬畏祢的名,無論如何,都叫我不失去對祢的相信,不使我離開祢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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