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西結書16:53-63 詩歌:轉眼仰望耶穌
曾與神立約的百姓必擔當自己貪淫可憎的惡行,承受被擄的羞愧。然而神沒有忘記與百姓所立下的約定,就是那永遠的約,神要再次堅定與選民所立的約,在領受赦罪恩典時,自覺報愧,全人就被挽回。
神的信實永不廢棄,人縱然失信,在悖逆中遭難,神仍是可信的,叫人抱愧蒙羞,被迫離開熟悉的故鄉之後,叫人的心回轉悔改歸向神,也讓人從異邦歸回自己的故鄉,就是神紀念祂與人所立的約的行動。
人再怎麼堅強也會有疲累的時候,人的脆弱與限制並不能動搖神所要成就的事情。人需要為自己的悖逆與惡行付上代價,如同神與人立約,要把人贖回所需要付上的代價一般,在約定的意志行動中,神沒有動搖,是人改變了,從原本的遠離神到親近神。
要長存感謝的心,豐富時如此,困苦時也如此。怎麼辦到呢?不失去對神的專注,把榮耀與羞辱藉著禱告祈求帶到神的面前,承認自己時常得罪神得罪人的懦弱與有限,卻不品嚐也不停留在自憐、抱怨與不滿的思緒感受裡,讓神話語的亮光與力量常駐在生活中的每個角落。
為我付上生命代價,把我從迷失中喚回的主阿,感謝祢,是祢的信實讓我對祢的相信有了根據與意義。若離了祢,就失去了對祢的聚焦,所能擁有的,就是幻滅與虛空。主阿,求祢的恩手扶持我,讓我記得在基督裡,祢已經與我立定的永恆之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