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31:31-40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百姓另立新約,這約就是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那使太陽發光,使星月發亮的說:日子將到,耶路撒冷必為耶和華建造,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
神主動與選民再次立約,表達出選民在神眼中的價值,不是憑貢獻或感覺。是因為選民是屬於祂的。看來,之前寫在石板上的約定,百姓自己搞砸了,也為此受管教付上代價。但神沒有因此掉頭棄絕離開他們。神再次與他們立約,是寫在心版上的約定,是神要赦免,贖回,拯救他們的行動。使屬神的子民,得以覺察並堅定尋求信靠神的同在同行。
神的管教是嚴厲的,神的慈愛更是真實的。若神對以色列民的悖逆硬心不信的惡行無動於衷,任憑他們在罪惡與死亡的捆鎖中滅亡,只說他們的好,避談他們的罪,還有什麼會比這更令人恐懼氈驚的呢?一樣,我們該正視神在我們生命裡面的愛,包括必然經過苦痛代價的管教,直到我們就是看神不看自己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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