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論摩押的再思(二)

耶利米書48:36-47
摩押人所得的財物滅沒了,各房頂和街市上處處有人哀哭。因我打碎摩押,好像打碎無人喜悅的器皿。這是耶和華說的。仇敵必如大鷹飛起,展開翅膀,攻擊摩押。到那日,摩押必被毀滅,不再成國,摩押的居民哪,恐懼、陷坑、網羅都臨近你。躲避恐懼的必墜入陷坑;從陷坑上來的必被網羅纏住;因我必使追討之年臨到摩押。到末後,我還要使被擄的摩押人歸回。摩押受審判的話到此為止。
 
從起初到末後,神的審判遍及全地。以色列的鄰邦摩押在巴比倫帝國興起之後也不能倖免於難,甚至關乎摩押,之後他們無法成國,但人民仍會歸回的未來都明確的說了。這預言對以色列百姓而言意義為何?若干年之後,巴比倫衰微,波斯王興起,統治者政策的改變,成就了多年前神藉先知所說的。關於尚未發生的事,人們容易以當下可見的結果論成敗,卻很難以神話語的明確看好壞。此時的摩押,不當是效法的對象,未來的摩押,也不該是嘲諷的內容。
 
神對摩押的預言,不是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一齣戲,而是提醒自己當如何面對神明確的話語並悔改。因為我們何等容易與世界看齊,輕易的以為眼見的成敗必然等同於神眼中的好壞,漸漸的讓看似無傷大雅卻腐蝕單純的彎曲詭詐有了可趁之機。當世人眼中的成敗取代神在心中當有的位置時,也就漸漸失去對神單純信靠的相信。神的話語當是每日信心生活的主軸,而非僅是茶餘飯後行有餘力再參考看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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