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耶利米哀歌1:12-17
理解:耶利米把猶大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所遭受的審判,看做是自己的痛苦。因為罪的緣故,四周圍的人都成了猶大的仇敵,雖流淚哭泣,也沒有人來安慰他。
認識:罪帶來關係的破裂與審判,愛帶來關係的恢復與平安。神是愛,以自己為代價,把人從罪的捆鎖裡贖回,成為生命共同體的一位神。
領受:當我仍在不信的罪中受審時,神卻已在愛中為我受苦,替我受死。感謝神,如今我能夠在祂面前活著,正是我蒙受新的生命,得以被醫治,被恢復的明證,為要叫我跟隨祂的腳蹤,為受苦之人指出神已經為他所預備的生命出路。
教導:神說,我要默想主是如何為我的緣故付上生命的代價,並學習祂的榜樣,忍受在為人指出生命道路時的勞苦孤寂,等候祂的心意成就。
禱告:求主使我被祢的愛所充滿,帶著福音的使命服事他人,為主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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