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 星期四

恩典之愛

經文:馬太福音22:34-46    詩歌:榮耀歸主名


律法師問耶穌:律法上哪一條誡命最大?耶穌回答:盡心,盡性,盡意愛主-祢的神,其次是愛人如己,兩者是律法與先知一切道理精神的展現。耶穌問法利賽人:基督是誰,大衛既稱祂為主,祂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他們無一人回答。


若沒有耶穌基督的自我啟示,再如何精通律法的法利賽人仍無法真認識耶穌是基督,也無法真掌握神話語的核心意涵,更別說能夠接受藉著十字架成就,那無條件完全接納成全之愛的恩典。


當我們覺得配得時,是憑著律法踐踏十字架為我們所付出的一切,當我們覺得不配時,是因著福音領受十字架為我們所成就的恩典。既然是恩典,就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所以耶穌必須該給我們些什麼,而是因著愛,在我們還無法做些什麼時,耶穌已經決定把祂自己給我們。


我們該如何面對所擁有的一切,不將它們視為理所當然而佔為己有的秘訣,在於凡事與主連結,或優點缺點,或順境逆境,或高興難過,或成功失敗,都讓主來介入掌管,且盡我們所能的以感謝為祭獻於主。


愛我們,將祢自己賜給我們的主阿,感謝祢,每天都是新的,今天仍有恩典為我們預備。求祢幫助我們凡事先聚焦專注於祢,更甚於問題的分析與解決之道的尋求,帶領我們能夠俯伏安靜在祢面前,領受今天祢仍要對我們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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