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2日 星期一

信心的領受與傳承

經文:羅馬書4:9-17
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是在受割禮時,還是在他未受割禮時?是在他未受割禮時。且割禮成為為受割禮時因信稱義的印證,作受未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也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因神應許亞伯拉罕與他的後裔承受地土的應許,不是因律法,乃因信而得的義。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屬乎恩,叫應許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就是信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

神的愛是具體的,藉著祂所揀選的人對祂的信,從在平凡的生活言行態度中流露出來,是溫暖安全穩固的,卻不一定是顯眼,馬上會被察覺發現的。因著對神的信的源頭不是從外在,而是發自內心。對神的信,雖無法單從外在的表現來衡量,卻是人最習以為常作為評量的準繩,包括自己,也會不自覺的用外在可見的行為來評論優劣好壞,似乎信心與可見的行為之間有著絕對的等號。

這是身為人的限制,如同瞎子摸象,若沒有大象的概念,我們必定深信不疑的以為,我們所面對的就是一面有動感的圓弧形牆壁,不然就是一根質地粗糙有圈紋的柱子,而非一隻活活的大象。一樣的,若有對那位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算人為義的神的相信,那麼,面對人或以為福的際遇,或以為禍的遭遇,必然會有截然不同的看見與理解。這也正是神每天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為,扭轉了我們的眼光,聚焦在神的愛與永恆中。

既然如此,我們就別死命的執著於我們的感受,他人的評價以及外在的眼光。因為這些,也只不過是生命全貌中的一小部分,我們需要藉由時間逐漸的把鏡頭拉遠直到永恆,我們才有可能窺見它們在全貌中的位置,但這不是我們自己所能夠作到的,這需要比我們更強大有智慧的外力介入才行,那就是主耶穌。唯有主耶穌,能夠定準我們不以偏蓋全的人生。

主阿,時鐘滴答滴答的響,祢的愛也不曾停歇的在我們生命裡流動,為要我們熟練如何在祢的信實中,也因著祢的信實而活,是祢不是我們決定時間如何跳動,是祢不是我們掌握祢的愛如何脈動,我們所需的一切,都已經在祢那裡,且也已經為我們豐富預備,此時,正等著我們敞開心,展開雙臂來領受,主阿,幫助我們,今天仍然聚焦於祢,而不是執著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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