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羅馬書2:9-16
作惡的,有患難困苦加給他們,行善的,有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他們,先是猶太人,後是非猶太人。神不偏待人。沒有律法的,若順著本性行律法的事,顯明律法的功用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的,就不按著律法滅亡。那有律法的,凡在律法以下犯罪的,也必按著律法受審判。就在耶穌基督的日子,照著福音所說的。
神的律法明確,是人活著必須的糧食。神選擇以色列民族做為啟示祂律法的起點,恢復人原本因墮落而失去對祂的真認識,不再倚靠自己的理解想像,而是相信祂主動對人的命令,說:除我以外,祢不可有別的神,來表示我們生命所有一切都是屬於祂的,並以此為判斷的標準領受每一天的生活,行出每一個的相信。
除了神以外,還有什麼是我們不自覺的將它視為與神同等?要有如此敏銳的覺察是需要經過練習,且確實有線索痕跡可尋,特別是在沒有得到自己覺得應得的回報,那可見的報償或不可見的接納尊重,或與我的預期完全相反的挫敗不堪,或似乎沒有盡頭長期苦痛的跟隨,覺得被神離棄,就失去原本對神相信的那種平安與喜樂時,那就得小心了,那是除了神以外,還有別神的警訊。
神的律法不單單為著一個特定民族預備,更是為世上所有人的益處而啟示,讓人在律法底下,無可推諉逃避的,人之所以為人,是定位於神之所以是神的基礎上。人想要找到真我,就必須先回到真神的懷抱之中,人想要尋見自己的價值,就得先明白在律法底下所發生的事,就是神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的那份愛。在律法審判之下,我們的價值就從我們被神所愛開始。
主阿,若我們把祢的律法當成是達標的方法,那麼,挫敗的絕望不久之後就要把我們淹沒。求祢引導我們對祢的律法有正確的體認,成為催逼我們回到祢面前尋求幫助的警鐘,相信祢在其中的介入與掌管。領受今天我們所需的智慧和能力,樂意全心的按著祢的吩咐而行,但焦點不再是我們作的如何,而是在於祢在當中對我們的愛與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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