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領受神所喜悅的生命

經文:詩篇15:1-5
耶和華啊,誰能寄居祢的帳幕,住在祢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裏說實話的人。他不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不隨夥毀謗鄰舍,眼中藐視匪類,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自己吃虧也不更改。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神如何接納原本是驕傲自大,惡待友人,論斷鄰舍的罪人成為一個不與匪類有分,敬畏耶和華,雖自己吃虧也不妥協的義人。若不經過屬神的正直,公義與誠實的光照粹煉,沒有人會覺得是與神疏離的,是需要神的協助來作改變的,因為很難會立馬去質疑自己的一言一行,可能是與神的屬性背道而馳,反而,比較容易的是會覺得自己正在為主受苦。

沒有人能夠靠著自己在神面前稱義,但人的盲點總會讓人陷入,已經遵行了些什麼,所以認為有討神喜悅的基礎,但若不是出於對神正確的認識與相信,我們就很容易陷入,若神沒有讓我稱心如意,我就有和神討價還價的空間而向抱怨不已的圈套裡。我們必須誠實面對的是:無論我們付出多少,作了多少,神都不曾欠我們或虧負我們什麼。

所以,以公義的角度來看,正提醒我們,那不曾停止的抱怨習慣,正是藐視神的恩典,將神的恩惠視為交易原則之下理所當然應得的報酬。因此,當我們停止論斷與抱怨,我們便能夠持續的在神憐憫的引導之下,領受神所賜是正直的道路。我們若失去了在耶穌基督裡的相信,那麼,我們會漸漸的發現,我們生命的重擔其實只會越來越重,也逐漸的侵蝕了喜樂。

愛我們的主,在祢面前若覺得還有甚麼是理所當然的,求祢光照並攔阻我們那自以為義所發出的埋怨,拆毀我們將恩典視為理所當然的配得,不自覺的成為祢眼中的匪類,卻還以為是在為祢大發熱心。主,不叫我們在祢面前以為自己無辜,而以舌頭讒謗,惡待並毀謗我們的鄰舍,知道自己就是那位需要祢的憐憫的罪人,因為,惟有祢能夠使我擁有祢所喜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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