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2:1-7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有個同族親戚,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讓我到田裡面撿拾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妳儘管去。路得就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來到波阿斯那塊田裡,波阿斯剛好從伯利恆來,與收割的人彼此問安。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那是誰家的子女?僕人回答:她是跟著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摩押女子。她說:請容我撿拾打捆剩下的麥穗。從早晨到現在都一直留在這裡。
神是在人日常本分中與人相遇的神。路得按著作媳婦的本分,在婆婆的支持下,為家裡飲食所需,到田裡撿拾麥穗。波阿斯按著作主人的本分,到田裡關心僕人們收割工作的情况。對路得而言,來到波阿斯的田裡撿拾麥穗是恰巧。對波阿斯而言,來到田間看見正在撿拾麥穗的路得是剛好。人所看為的恰巧和剛好,也能夠被神使用,讓人在本分中經歷與祂同在的真實。
因著本分,我們就是相信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主權和掌管。因著本分,我們就是努力按著我們的所能來過生活,工作時就工作,休息時就休息,吃飯時就吃飯,禱告時就禱告。神所賜的恩典,是在生活本分裡,明明白白的向我們顯明。如同我們在日常的平凡之中, 在所認為的恰巧和剛好裡,更深的認識神是怎樣的一位神。祂對我們的憐憫和看顧,總是超過我們主客觀的認定和限制,讓我們總有喜樂與平安。
在本分之外期待出人意外的神蹟,將使我們陷入妄求的試探裡。路得到田裡撿拾麥穗,豈是為著尋求第二春的機會?波阿斯到田裡關心僕人的工作,豈是期待有著令人心動的豔遇??唯有認識自己的本分,才能讓我們知道自己在作什麼。若我們的本分是認識神,那麼,生活本身就是認識神的地方。若我們的本分是服事神,那麼,工作本身就是服事神的場所。在本分中與神相遇,是神為著我們的益處,我們卻以為是恰巧和剛好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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