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6日 星期六

信實與相信

路得記3:1-13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應當為妳找個歸宿,波阿斯是我們的親屬,他今晚會在禾場上。妳下到禾場,別讓他認出妳來,等他躺下,妳要進去掀露他腳上的被,然後躺在那裏。他就會告訴妳該作什麼。於是,路得照這婆婆吩咐的一切去作。到了夜半,波阿斯翻身,看見一個女子躺在腳邊而驚醒過來,知道是路得,並路得的用意之後,說:我知道妳是賢德的女子,雖然我是妳那有買贖權的近親,但有一位近親比我更親。
明早他若肯為妳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若他不肯,我必盡買贖妳的本分。

神是用祂的生命,在祂的愛中,把我們從苦難的盡頭買贖回來的神。那份愛使我們不被當成物品般的對待。身為婆婆的拿俄米,沒有將路得視為物品佔為己有,仍為著路得未來的幸福努力。身為媳婦的路得,縱然不是那麼完全明白,婆婆要她在半夜到波阿斯田裡的想法為何,仍然按著婆婆的指導,去作婆婆要她去做的事。 身為田裡主人的波阿斯,不因路得唐突的行為而輕看她,仍願意按著當時買贖失依親屬的傳統而努力。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都以生命和信譽來闡述神的作為。

這作為就是藉著買贖之信翻轉生命的真實歷程。若拿俄米不再相信至親當盡的本分這回事,若路得質疑婆婆的居心,加上自己的小聰明敷衍的去行。若波阿斯沒有放下主人的權威,把路得視為傭人來對待。那麼,結果將有何不同??買贖之信包括了信實和信心。是神的信實成就了我們對祂的信心。若神不是信實的,那麼我們的信心將如風中殘燭,岌岌可危,或說是自我催眠更為恰當吧。但從創世以先到世界的末了,神是信實的,是神把信心放在我們當中,使我們能夠領受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的愛,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

既然如此,領受救贖的信實,仍是今天我們凡事相信的核心。你會忘記神嗎?可能。神會忘記你嗎?不會。你會不理神嗎?可能。神會不理你嗎?不會。你會不愛神嗎?可能。神會不愛你嗎?不會。之所以不會,根基在於祂的信實,不在於我們。我們在神的信實之中,就是一個信心的領受者,因為神是信實的,所以我們有了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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