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1日 星期二

重生的再思

約翰福音3:1-7
法利賽人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夜裡來找耶穌,肯定耶穌所行神蹟是從神而來的。耶穌的回答是,人需要重生才能有分於神的國。但尼哥底母一時之間,並不了解耶穌所說重生的意涵。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重生,並非老我墮落生命的補強改造,而是新我徹底重生的全然新造。前者繼承的是有軟弱會死亡的肉體氣息。後者領受的是有十架能仰望的永恆生命。也許,對尼哥底母而言,身為法利賽人,又是猶太人的官,讓人覺得可以有分於神的國理當無庸置疑。但這不過是人對神國的認識的極限。

重生,是神在人心裡主動的工作。在重生的事上,人無法否認已經重生的事實。也無法決定自己不要重生。對於已經重生的人,需要的不是一而再而三的問自己為什麼要重生,而是一天天的不斷意識到自己在基督裡已經重生的真實。神的抵擋者渴望人對重生無知甚至否認重生。怎麼察覺自己已經重生了?其中一個關鍵性的指標就是,有衝突有掙扎有跌倒有失敗卻仍背起跟隨耶穌的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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