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 星期五

屬神國度的法則

馬太福音5:27∼37
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神國度律法的要求不僅要不顯於外,更是要不停留於心。就耶穌時代的人而言,只要不顯於外,就沒有罪的問題。但耶穌所帶來關於律法的啟示,卻是要讓人看清,沒有人能夠藉著遵守律法達到神完美的標準與要求。律法的功用是叫人知罪,認罪,悔罪,而放下對自己的倚賴,漸漸脫離以發誓來裝飾自我的虛妄,以隨意的休離來修飾自我對二人成為一體的藐視,以沒有違犯外在姦淫的行為來掩飾自我不受控制的墮落慣性,單單的倚靠神憐憫的拯救。原來,律法並非與神更加接近的天梯,而是拆毀自我與驕傲的棒槌,律法也並非使我們在神面前更加壯大的武裝,而是讓我們看清原來的自己是何等的敗壞,軟弱與卑微。
 
面對神國度全然且絕對的律法要求,人們還能有什麼希望可言?除非讓頒佈律法的那一位成為為神與人之間的辯護律師,人們才有盼望可尋!耶穌是神國度律法的成全者,也是所有真實信靠祂之人的辯護。雖然我們無法完全理解,我們憑什麼讓耶穌全然擺上自己,成為我們的中保,非得把我們挽回不可。但可以知道的是,我們所擁有的救恩,絕非是因為我們達到律法要求所兌換來的。是因為愛,所以我們有盼望,又因著相信,我們便渴望且樂意遵行耶穌已經為我們成全的,那愛神愛人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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