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2:28∼3:10
你們住在主裏面的,可以坦然無懼,也不至於慚愧。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不要被誘惑了。行義的才是義人,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再是罪惡的奴役,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裏。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神是生命的居所,唯有在耶穌基督裡面,才是真實的平安喜樂與穩固。約翰時代,有標榜以感官為憑的,高舉感覺經驗與知識,並以此來衡量一個人能夠獲得何種層次的得救。把得救等級化的結果,隨之而來的不再是彼此成全,而是相互爭競,也不再是同心合一,而是互相較勁。忘了能夠成為神的兒女,是白白得來的恩典,並非出於自己的努力所該得配得的報酬,是當時弟兄姊妹正遭遇的信仰考驗。要住在主裡面,有神的話語存在心裡,不被慾望綁架,也不因潮流失去分辨的智慧,也是當時弟兄姊妹的無法逃避的信仰課題。
如此的信仰考驗與課題,縱然多年過去依然都在 。直到主再來的日子,已經失去罪惡與死亡絕對主導權的魔鬼仍在進行末後審判前最後的掙扎,仍極力的要欺騙人讓人以為牠仍是老大,連神對牠也無可奈何似的,且依舊想要透身體的眼目的情慾以及今生的驕傲,將人擄掠蒙蔽成為牠的手下。因此,約翰的教導猶然在耳,凡從神生的,就不再是罪惡的奴隸。光來到黑暗就除去,有主內住心中,魔鬼便再無任何立足的縫隙。既然是神的兒女,所有的確據和把握就是在於神,不再是環境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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