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加福音15:7)要人憑自己的良心作事情並不困難,因為每個人心中各有一把尺,好來對的起自己的良心,這是主觀沒有絕對標準的。若是以這樣的角度來看,就不難理解什麼是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既然沒有絕對標準,表示每個人都可以是"義"的判斷者,並且按著個人的認定來成為"義人"。雖然,在群體中,如此的"義人"是被讚許,接受的,特別是在高舉個人主義的環境氛圍中更是如此。以致於悔改的呼籲對如此的義人而言,當然是不需要的,甚至是令人感到刺耳的,不悅的。因為,當人們正視良心的控告時,會發現人們所認為的"義人",原來是如此的破爛不堪又如紙片般的脆弱,而這般事實的發現,除了把人帶入崩潰,失控,無助的混亂之中,因著迷失自我,反而重新讓人有了新的方向的契機,如同經歷了飢餓,經驗了什麼是對食物的渴求,並且體驗了什麼是領受食物之後的那種飽足。就是罪人悔改的實境,更是那至高的施恩者最大的喜悅與滿足。這與眾多自認為是不需要悔改的義人而沾沾自喜,兩者歡喜的差別,還真是有天壤之別。這也讓我們進一步的想,說:我的歡喜是因著自以為義或者因著悔改受恩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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