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得勝的法則

歷代志上18:1-8
大衛攻打並治服非利士人,奪取迦特和屬迦特的村莊。又攻打摩押,歸服大衛。鎖巴王哈大利謝往幼發拉底河,要堅定自己的國權,大衛就攻打他,直到哈馬。大馬士革的亞蘭人來幫助鎖巴王,大衛就殺了亞蘭人,在亞蘭地設立防營,亞蘭人就歸服他。大衛無論往哪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

在神所應許的迦南地,大衛沒有以懷柔協商妥協的方法與周遭邦國共存,而是以攻打治服他們的方式,使他們歸順與他。因為神的應許地,是以分別歸神顯為聖,不是以混雜歸人展現能,如同光明與黑暗沒有相安共存的交集。神是得勝的主宰,祂使大衛得勝,表明神應許的本身,就包含了應許成就的過程與動能,讓人在其中聚焦於神的得勝,不是人的能耐。

在神的應許裡,若神真已為我們得勝。為何挫敗的風暴仍具致命性的在我們心中狂襲,叫人幾乎無處可躲,令人真是不知所挫。因為,在神的應許裡,挫敗的衝擊是必須的,只要老我的墮落與敗壞的氣息尚存,神在我們裡面的攻打歸服的摔角之戰便不會停止。原來,最慘烈要命的戰場不在外面,是在內心。且唯有我們徹底的敗在神的面前,我們才能真明白,什麼是神應許的得勝。

還試著在挫折失敗痛苦的感覺中尋找可以立即舒緩的躲藏之處?或許,當我們看見大衛無論往哪裡去爭戰,神都使他得勝而心生羨慕,但這話同時也是明確的告訴我們,大衛與外在仇敵爭戰的得勝,正反映出神在大衛內心深處摔角的勝利。因為大衛在神面前輸了,所以大衛可以在仇敵面前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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