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11:1-14
1.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2.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3.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4.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5.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6.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7.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8.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裡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9.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裡。10.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互相餽送禮物,因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11.過了這三天半,有生氣從神那裡進入他們裡面,他們就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甚是害怕。12.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來,對他們說:「上到這裡來。」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13.正在那時候,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餘的都恐懼,歸榮耀給天上的神。14.第二樣災禍過去,第三樣災禍快到了。
傳神話語見證的人,也是從神領受權柄的人,在神所量定的地方與時刻,顯出影響與改變的權能,如燈臺在黑暗中有光照耀,如橄欖樹有許多果子結實纍纍,直到時候到了,從無底坑上來的獸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住在地上的人就為見證人的死歡喜快樂,因為見證人曾叫他們受痛苦,三天半之後,見證人卻復活駕著雲上了天,隨即地大震動,若不是有毀壞與死亡,就是瀰漫著濃濃的恐懼在當中。
神的見證人有能力為主作工,是神所賜權柄能力的結果。但見證人的見證並不保證生命不受災難苦害,見證的權能也不表示身體不遭痛苦死亡。見證的結果也不表示必定受到所有聽見之人的肯定與歡迎。為主作見證的人,走的依然是十字架的窄路,有羞辱有痛苦,有死亡但也有復活。因為見證的憑據本就在於神,不在於自己。自己是短暫的,時候到了,隨著世代的交替就過去了,唯有神並祂的話語,祂永恆救贖的作為,伴隨著時間,可以讓每個世代都是一個新的開端。
災難,對抵擋神的人,是審判台,確實是災難,但對於信靠神的人而言,是頒獎台,是榮耀的時刻。若我們真是一個全然信靠神並渴望神旨意在我們身上成就的人,我們對災禍艱難必定有著不同於他人的態度眼光和面對!或許神所揀選出來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的那兩位見證人,對於自己會被無底坑裡的獸殺死,也不會感到訝異或埋怨吧,因為死亡並不會是他們生命的終局,復活才是他們的與神同在同行的生命實際。那我們呢?我們終局的生命實際與盼望會是什麼!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