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7日 星期二

去吧,不要再犯罪

約翰福音8:1-11
耶穌回到殿裏,眾人聆聽耶穌的教訓。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行淫時被抓的婦人,問耶穌說該把她怎樣呢?目的是要試探耶穌,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就彎腰在地上寫字,問眾人說:誰沒有罪的,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眾人從老到少就一個個離開,耶穌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不要再犯罪了。

耶穌是把人從罪惡權勢裏拯救出來的赦罪之主。耶穌知道人在罪中無法自救,沒有力量沒有盼望的困境。當文士和法利賽人似乎找到可以得到把柄控告耶穌的機會時,那行淫的婦人對他們而言,不過是工具。此時,有誰會對這婦人當下無地自容的羞愧與痛苦有感呢?除了耶穌,似乎沒有一個人在乎,也唯有耶穌,能夠翻轉這婦人的生命。

去吧,不要再犯罪。耶穌沒有鼓勵這婦人繼續犯罪。耶穌為這婦人,也為所有知罪而一個個離開的眾人預備了重生的道路,就是祂自己。文士和法利賽人想要使用律法除掉耶穌,耶穌卻是透過律法的成全來拯救世人。此時,我們渴望的,是透過自義高舉自己的努力,或是因著相信高舉耶穌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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