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6日 星期四

看得見與看不見

約翰福音9:24-41
法利賽人認定耶穌是個罪人,那人回答說:他是否有罪我不知道。但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因此,為了耶穌所行的事,法利賽人與這人起了爭論,把他趕出去。耶穌遇見他,啟示自己是誰,他就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說:我到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耶穌來到人們的當中,邀請人來認識祂就是神所差來為要拯救世人的彌賽亞。但法利賽人以擁有摩西律法為傲,藉此認定耶穌有罪,進而否定耶穌所行的不是出於神,哪怕有一個活生生的見證,說: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的見證就在眼前,也是無法明白不能接受。耶穌是世界的光,讓承認看不見的得以看見,讓認為看得見的反被盲點遮蔽無法看見。

法利賽人遵行摩西律法,但把榮耀指向自己。那生來瞎眼經歷的是耶穌自己,且把榮耀歸給神。瞎眼的得看見見證的是神的憐憫與能力,如同法利賽人所遵守的摩西律法指向的是耶穌基督所要成全的拯救。因此,唯有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才能窺見已經成就在我們生命裡面的恩典,且仰望仍要做成在我們生命裡面的歷程,不至於輕易的就將未知歸納於犯罪的與否或運氣的好壞。要禱告,仰望神的憐憫,使我們經歷能看見,蒙引導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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