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箴言3:27-35
2
7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2
8
你那裡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2
9
你的鄰舍既在你附近安居,你不可設計害他。3
0
人未曾加害與你,不可無故與他相爭。3
1
不可嫉妒強暴的人,也不可選擇他所行的路。3
2
因為乖僻人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為他所親密。3
3
耶和華咒詛惡人的家庭,賜福與義人的居所。3
4
他譏誚那好譏誚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3
5
智慧人必承受尊榮;愚昧人高升也成為羞辱。若有力量,當向應得的人行善。若有現成的,當為鄰舍的請求給予,而非故意忽略讓對方陷入立即缺乏的困窘裡。不可無故好像仇敵般與人相爭,不要嫉妒行惡之人的興盛豐富,進而選擇他們所走的道路。神不喜悅奸詐狡猾的悖逆自義,以行惡為樂的群體,以及嘲弄羞辱無依靠的人。神必靠近正直的人,賜福予行義的人,施恩給謙卑人,使智慧的人有尊榮,讓愚昧人的高升反成羞愧。
當神的話語確實的應用在生活裡時,生命才能帶來實際的改變和更新。單單知道什麼是善,並無益於他人,惟有按著能力所及來回應他人的需要,才是善的本質。因此,要經歷神的美善,就從領受神的給予並向人表達善意開始,要認識神的掌管,就從貼近神的心意並按著神的吩咐去行開始。任何與神美善心意背道而馳的表露是顯而易見的~自義,冷漠,謀害,強暴,相爭,嫉妒,驕傲,它們只會把人帶往與神愈來愈遠的地方。
當一個人有行善的力量,表示在他生命裡頭有善的源頭與動能~神在他裡面的居住與發動。人本身無法抗拒行惡,如同溺水無法自救一樣。但有了外力拯救的加入,溺水之人就有了獲救的實際,如同熟悉行惡的慣性,有了全然的改變更新,會開始渴慕並有遵行神吩咐的意願,且能逐漸建立新的慣性,活出神心意的能力。開始與神所不喜悅的驕傲嫉妒謀害強暴冷漠自義的習性漸行漸遠。或許,這也是為何與神相遇之後,祂仍容許人繼續在地上活著的原因~在歲月的有限中,竟然真的就可以同在同行於神的永恆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