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放棄或失去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了(gave up his spirit)。耶穌為人捨了自己,放棄了自己生命。看似一切就這樣劃下句點而結束。彷彿耶穌的時代從此成為歷史。如同一個功成名就的偉人死了之後,就成為了歷史,供人景仰懷念。但耶穌的捨命,非但沒有因此失去生命,反而讓耶穌永恆的生命力在不同的時代中,透過個人與教會,不斷的綻放出燦爛的光芒,成為撰寫歷史的筆墨。耶穌為你我的捨命,將自己交付出來,而不是緊緊把持握住。也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夠在混亂不明的人生處境中,有機會領受新的生命盼望,讓上帝憐憫如清晨的日光,照亮在我們的人生與未來。怎麼照亮引導我們前面的路呢?耶穌走過的路,也就是我們要走的路。什麼意思呢?若我們為著耶穌捨去了自己,或者應該說是讓耶穌在我生命中掌權作王,順服主的掌管的時候,表面上看來,我們似乎是放棄,沒有了自己,但並不表示我們因此失去了自己。相反的,讓主掌權,將自己交付主的手中。如同藝術家手中的筆墨,讓神使用,寫下,畫出屬於神自己的榮美光輝。不然,若我們緊緊握住自己,表面上看來,我們仍然擁有自我,卻無法逃脫歷史的洪流,時間一到,結局便是真正的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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