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使我在你面前充滿快樂。(使徒行傳2:28)若不是神開啟我們悟性與信心的眼光,我們實在容易把神所賜的一切是為理所當然。每天早上醒來可以呼吸,有早餐可以吃,有車子可以坐,有工作可以做,有美好的友誼分享彼此的喜怒哀樂,這一切真是理所當然?求神幫助我們察覺,是神所賜又保守著我們的生命,把每天所需用的賜給我們,使我們在神的恩賜中蒙受祝福。其中最大的,莫過於神把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們。讓我們能夠來認識祂,信靠祂,仰賴祂。專心的尋求祂。這不也正是神存留我們的性命所要成就的工作。神不滿足於只讓我們享受在世界有限的事物當中。這一切都要向人指往神自己,藉著獨生愛子耶穌,祂的受苦,受死與復活,允許人經過苦難,羞辱與死亡的十字架來領受盼望,喜樂與復活的生命。在神面前,不再有眼淚,悲傷,因為耶穌已經為你我承擔,取而代之的,是耶穌透過十字架所成就的赦罪與復活,向著罪惡與死亡的誇勝,那種得勝的喜悅與榮耀,便是神所要賜給我們每天最棒的禮物,因著這個禮物,使我們或是在還可以呼吸的時候,或是在還有東西可以吃的時候,或是在還有力氣可以走動做工的時候,我們的心便充滿了快樂,因著主耶穌的緣故,雖然我們的生活仍然一樣,但內裡的生命與對事物的態度卻已經不在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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