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9日 星期六

包裝與光照

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是要應驗耶穌所說的,自己將要怎麼死的話了。(約翰福音18:31)好一個借刀殺人的伎倆,猶太人想要置耶穌於死地,但找不到置耶穌於死地的有力根據,因而求助於足以判人死罪的政府法律。以虛有謀反的罪名使耶穌入罪。這也讓我們看見人性中非常精緻的仇恨包裝,有著冠冕堂皇的說詞理由,卻暗藏著見不得光的動機理由。我們是否能夠看見,承認這正是我們生命中所無法否認的特徵。甚至如此人性中對仇視,嫉妒,貪婪,私慾的包裝,反而使人成為賴以生存的動力。以致於我們總是想盡辦法來包裝那人性中見不得光,醜陋的,貪婪的的意念,讓所顯露出的,就是美好,光明,溫暖的一面。若沒有真理的光照,人實在無法看見自己內心裡的光景,是邪惡到連自己都無法相信的景況。如同猶太人說的: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但後面沒說的是:我們想把耶穌殺掉,所以希望可以藉著你們的權柄,來達到我們的目的。耶穌並非不知道,猶太人心裡在想什麼。我們也無法理解這般殘酷的事情就這樣隨著時間的過去而發生。當約翰寫下這段歷史的過程,同時也看見耶穌的受苦,受死與復活,是耶穌為著我們的救贖所必須承擔。猶太人的目的達到了。但耶穌對人的救贖工作成了。如今,那些百般要置耶穌於死地的人們在哪裡?但耶穌對你我的救贖工作卻不斷的在世界各地開花結果直到如今。同樣的事件,特別是發生你我生命中令人百感交集的事務,你會怎麼下注解(包裝),而耶穌又會如何看待(光照)?事情(包裝)會過去,但影響是什麼?是繼續包裝?或讓真理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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