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藉著耶穌基督(祂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使徒行傳10:36,43)和平的福音是什麼意思呢?首先,就是有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中保。是神與人之間碎裂關係的擔保人,是人與自己之間疏離意識的仲裁者,是人與他人之間被扭曲的關係的調解者。在我們的生命中必須有如此為我們發聲的中保,我們才有平安的可能。如此的平安不是一種感覺或認知。而是一種因著對神的信靠所生發的把握。反過來說,雖然我有如此的中保為我們說話,卻沒有十足的把握說中保為我所成就是出於白白的恩典,無條件的愛時。那種疑惑與不安便會立即的滲入我們與神,與自己,與人的關係之中。所帶來的效應是對神的不信,對自己的失望與面對人群時的失落感。結果便陷入無止境的需要去自我追尋與他人的肯定,藉以證明神對你的愛的存在。怎麼辦呢?我們必須停止想要證明上帝對你的愛的想法與行動。因為上帝對我們的愛與接納並不因著我們的行為來決定。而是因著我們對神的信靠讓神對我們的愛顯明。當我們把對神的信靠轉移到環境與人的身上時,我們也將承受多變且起伏不定的波浪之中。每當有了掌聲與眾人的目光,總是令我心曠神怡。每當沒有了掌聲受人唾棄排擠時,總是令我陷入幽暗的深淵。我的生活也因此隨多變不定的人事物起舞,離最為寶貴,神藉著耶穌基督所傳和平的福音越來越遠。我們需要讓上帝的話語再次喚起我們對神信靠的心,回轉回到福音的光中,顯明神已經在我們與神,與自己,與人的關係當中所成就的救贖赦罪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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