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7日 星期六

出於主,藉著信,領受恩

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使徒行傳15:11)這裡的 "我們"指的是猶太人,"他們"指的是外邦人。這段經文的內容緣起於信耶穌的外邦人是否要按著摩西律法所要求的受割禮才算是得救的爭論。如此的爭論對我們來說很遠也很近,很遠是因為現在我們不會去討論是否要受割禮才能得救的問題,很近是因為我們仍會去注意或者是受到注意關於怎樣才是得救的問題!在使徒行傳提供面對爭論的重要依據指引。首先得救是出於主耶穌的恩典,在得救的事上,主耶穌是主動的賜恩者,我們是被動的領受恩典者。因此,無論怎樣背景的人,都無法在得救的事上自誇,以為自己在得救的事上有所功勞貢獻。並且我們是藉著信得潔淨(15:9),領受了聖靈(15:8)。出於主,藉著信,領受恩這九個字也是當今我們思考,面對關於得救問題的方向。既然是出於主,我們便不能在得救的事上有優越感,輕看不同文化的弟兄姊妹。若是藉著信,我們便不能在得救的事上另外加添規條,反而讓人在得救的事上跌倒,以為若沒有每天清晨六點起來禱告,沒有每天日行一善,沒有時刻笑臉迎人恐怕就要失去得救。但唯有領受恩,我們才能真正享受在得救的喜樂中。我們每天之所以能夠去愛,是因為我們先領受了愛,我們每天之所能夠行,是因為我們先領受了力,在恩典中,我們先領受了,所以我們才有能力給出去,這是得救之後生活不變的法則。向主伸出雙手領受恩典,又向鄰舍伸出雙手分享恩典,便是我們得救之後的生活方式。這也是我們要去思考得救問題的源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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