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約翰福音15:9-10)人若有耶穌的愛同在,時常在耶穌的愛裡,是何等幸福有福!人所期盼的,不也就是被愛。能夠時常在基督的愛裡獲得滿足。我們如何常有耶穌的愛同在,被耶穌的愛圍繞保護呢?遵守命令是使人常在耶穌的愛裡的唯一方法。這命令就是彼此相愛。當我們認真學習的去愛別人的時候,你就會發現,人的愛是如此的狹隘,枯竭與缺乏。結果就是愛不下去,所興起的反而是更多的怨恨與不滿。如此的結果要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來到耶穌面前,求主的赦免,求主的愛先來充滿我們。好叫我們自身先領受,經歷到什麼是無條件的愛,接納與赦免。之後,我們才能漸漸的練習,用主所賜給我們無條件的愛來對待他人。主耶穌吩咐我們要彼此相愛,並不是因為我們可以做的到,做的好。相反的,當我們以為自己可以做的到,做的好的時候。反而要使我們走在背逆的險路上-若自己可以,那就不需要主了。當我們越認真遵守命令,我們就越深知我們需要主的幫助,對主的依賴越加增,也就讓我們對主的信心更鮮明。相信主的愛是我們遵行命令力量的源頭。我們缺乏可以向祂求,我們不懂,可以向祂問。因著相信,我們樂於遵守命令,也因著相信,使我們在遵守命令過程中所預見的困苦,試驗,難處,都成為常在耶穌的愛裡的觸角與推進器,使我們與主的愛更加密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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