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尼希米記9:1-8 詩歌:祢是我的一切
住棚節過後二十四天,以色列人聚集禁食,披麻蒙灰,承認自己與列祖的罪。那日四分之一的時間,各人站在自己的地方誦讀律法書,另四分之一的時間認罪,敬拜神。利未人站在台上,大聲向神稱頌祈求禱告,說:祢榮耀之名是應當稱頌的,祢創造天地萬物,天軍也都要來敬拜祢,祢曾揀選亞伯拉罕,與祂立約,且成就口裡所說的話,賜予應許之地。
神的公義是根據也建立在祂的話語之上。神的公義在時間的裡面也在人的身上彰顯,不一定馬上可見,也不見得是按著我們所期待的方式出現。要讓自己滿意不容易,要讓神掌權來滿足自己更是難上加難。因為,人墮落後扭曲的自我裡面,常常期待著神能為自己效力,甚至習以為常的取代神而不自覺。因此,在有限的理智裡,往往是不符合自己期待的公義是很難存在的,更別說會被接受,相信了。
直到神的話語如同清晨的日光臨到我們,照亮我們心中的隱惡與私慾。原本自以為當然的公義與理想,也都只是巧妙的被拿來成為滿足自己的工具,所謂的信靠與順服,也成為相對底下的,讓自己得好處的濾光鏡,與自己有益的才相信,與自己有利的才順服,而那些絕對堅持所信而殉道的人,只不過是特例,且堅信神不會讓我們有如此的生活遭遇與結局。
要悔改,以自我為中心的相信不是真信心,以自我喜好的順從不是真順服。這也就是為什麼神容許令我們無法理解的遭遇臨在我們的生活處境中,天災人禍,或在近處,或在遠處,或與自己相關,或與自己無關,事件總是連接不斷的或者有,或者沒有出現在媒體中,這一切都在衝擊著我們一件事情,我們到底相信的是什麼?在我們有生之前不一定看得見,但神是信實的,神的公義終將彰顯,如同神的慈愛藉著耶穌基督已經顯明一樣。
主阿,祢的真光已經照耀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無可躲藏也無法隱藏。求祢幫助我們不再以為掩耳可以盜鈴,將頭埋在沙堆裡,就可以解決問題而沾沾自喜。我們的心思意念一舉一動都在祢的眼前,是祢很有耐心的按著我們的需要,一步步的引導我們認識祢也認識自己,直到我們完全降服於祢。感謝祢,在今天,我們仍要因祢向我們所施的慈愛,在我們當中奇妙的作為,而無法停止讚美祢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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