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51:1-19
神啊,求祢按著你的豐盛的慈愛憐恤我,塗抹我的過犯,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向祢犯罪,唯獨得罪了祢,以致於祢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神啊,求祢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求祢使我仍得救恩之樂,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使我高聲歌唱祢的公義。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求祢隨祢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祢壇上。
神不輕看憂傷的心,不撇棄痛悔的靈,滿有憐憫慈愛的垂聽,並按著祂看為美好的心意回應禱告。神對人無條件的愛,以及人對神全然專注的信靠,正是人能夠樂意委身成為神的僕人,可以敏銳的覺察罪性,並立即的承認罪行,且採取悔改行動的生命力。任何意圖對罪性的辯解維護,對罪行的掩飾與隱藏,是使人無法真實經歷神的救贖與赦罪之恩的最大障礙。坦然承認並面對個人的罪性與罪行,是回轉悔改歸向神,得自由釋放的必經之路,因為神要救且救到底。
從什麼時候開始?當我們真實的接受耶穌成為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時,從此以後,我們就不再是罪的奴隸,享受罪中之樂也不會是我們生活的選項。相反的,我們會渴望有光,且期盼在光明中行,逃離罪的轄制,遠離罪的引誘。這罪指的是什麼?是對神的抵擋與不信。無論在人看來是消極或積極,或負面或正面,或自覺或不自覺,任何想要取代神,讓自己成為神的意圖,那便是罪的本質。而我們所看見的外在行為,不過是它內在本質的表達。
認罪悔改並非為了避難免災,也不是為了讓自己變成別人眼中敬虔的人。認罪悔改是信靠神的救贖,相信神的赦罪的生命能力。這能力是出於神的恩典,對我們的憐憫。試想,若神沒赦罪之恩,沒有信實之言,沒有慈愛之情,認罪悔改除了成為自取其辱的笑柄,人們茶餘飯後閒談的話題之外,並不會有任何益處。但因著神有赦罪之恩,有信實之言,有慈愛之情,我們的認罪悔就成為領受信心的開端,是在神、在己、在人面前重新的開始。
愛我們的主,若哪一天,當我們覺得不再需要認罪悔改,不再需要從祢而來的信靠時,那正是我們與祢面對面的時刻。主,幫助我們,不要讓我們陷入自認好到不需要再悔改的錯覺中,也不要讓我們落入已經壞到就算悔改也沒有用的沮喪裏。主,若不是出於祢的赦罪之恩與憐憫,我們的認罪悔改就如同破舊朽壞的外衣,一點也無法遮風保暖,只會愈穿愈冷。主,感謝祢,今天,因為有祢,我們領受赦罪確據的同時,也領受了救恩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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