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王者的公義

詩篇72:1-11
神啊,求祢將判斷的權柄賜給王。大山小山都要因公義使民得享平安。他必為民中的困苦人申冤。拯救窮乏之輩。太陽還存,月亮還在,人要敬畏祢直到萬代。他必降臨,如甘霖滋潤田地。在他的日子,義人要發旺,大有平安。他要執掌權柄,從大河直到地極。住在曠野的,必在他面前下拜,他的仇敵必要舔土。他施和海島的王要進貢,示巴和西巴的王要獻禮物。諸王都要叩拜他,萬國都要事奉他。

神的公義是萬物萬事次序恢復的基石。神的公義在哪裡,哪裡就蘊藏著蓬勃的生機。神的公義必然遭受罪惡權勢最痛恨,最死命的抗拒抵擋,如同真光與黑暗,生命與死亡,盼望與絕望之間的分野。惟有神的公義在人的生命裡彰顯,人才有真正的平安、豐盛與得勝的生命可言。神的公義對詩篇作者而言是什麼呢?身為一個治理者,不是使自己而是讓百姓享平安,不是為自己而是讓困苦人的冤得申,不是救自己而是叫窮乏人蒙得救贖,不是建立自己而是一同敬畏以公義掌管萬代的創造主。

今天,我們是否渴望經歷神在我們當中的公義?答案若是肯定的,我們就必須臣服在真平安、真豐盛與真得勝的十字架底下。其實,前者的問題與回應本身就是全然的恩典。因為在人的罪性裏面,人只能看見並認定自己就是世間公義的最後防線,且深信不疑。特別是身為一個治理國家的君王,更難不受諸王都要獻禮物給他,萬國都要歸順於他的那種難以抗拒的野心試探。除非,他能夠認識為治理者立下榜樣的耶穌基督,經歷耶穌基督為我取了奴僕的形象,存心順服且死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與愛,正是神向世人所彰顯的公義所在。

當我們執著於自己的公義時,我們是困苦窮乏的,因為無法再容讓除我以外的公義。當我們認識並相信神是公義的時,我們是得勝有餘的,因為無法再容納除神以外的公義。是的,背起十架跟隨主耶穌,是我們一生的功課。直到我們取了奴僕的形象,為著能夠讓人認識且敬神畏,樂於也甘於讓人站在我們的肩榜上,因著站著比我們更高,看的比我們更遠而有滿足的喜樂。要仰望十架,因為神的公義就從那裏而有。

愛我們的主,求祢用祢的公義來治理我們,因為在祢的公義裏有生命,是以祢為中心的次序恢復。主,攔阻我們想以自己的公義為認定標準的傾向。求祢讓我們以祢的公義為樂,這公義是藉由十字架上的痛苦羞辱向我們揭露,原來我們以為自己是審判者,卻是不折不扣的罪犯,但祢愛我們,甘願從審判的位份上下來,為我們成為受審的罪犯,將我們贖回,挽回。主,是祢的公義為我們帶來了生命。主,感謝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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