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1日 星期三

代罪替死的救贖

利未記16:11-22
亞倫要在神面前獻上贖罪祭的公羊,為本家贖罪,盛香帶入幔內。隨後,要宰殺公山羊為百姓贖罪,把羊血帶入幔內行贖罪之禮。亞倫為聖所和會幕獻完贖罪祭,就要兩手按在那隻活著的公山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過犯罪孽,並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

獻祭並不是一件有效率的事,除了細節不可馬虎,也需要等候大祭司在會幕內完成獻祭之後,其他人才可以在當中走動。獻祭卻是一件充滿憐憫的救贖行動。藉著公山羊代罪替死的過程,表明人確實無法憑自己得神的悅納,所以容讓自己以外的外力介入,發出求援的訊號。也表示神已經預備完全的救贖之工,所以相信神藉著有限的獻祭過程,在我生命裡成全了唯有神能夠做到的事。

既然是神親自為百姓成就祂所喜悅的赦罪與拯救,因此,在信心功課上百姓所聚焦的,就會是神的話語和作為上。這需要學習也需要練習。對神話語的聚焦,一直到成為習慣為止,環境的優劣,人們的評論眼光,自己的經驗感受都仍會是拉扯他們在神面前信靠的心志和行動。正因為救恩是神所吩咐,赦罪是神所作成。就提醒我,凡事當以信靠神為優先,更甚於對其他可見之事的倚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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