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19:33-40
33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34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35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36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37求你叫我轉眼不看虛假,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38你向敬畏你的人所應許的話,求你向僕人堅定!39求你使我所怕的羞辱遠離我,因你的典章本為美。40我羨慕你的訓詞;求你使我在你的公義上生活!
詩篇作者所求於神的,就是能夠遵行祂的話語裡行走,在祂的道中生活到底。神話語的應許是詩篇作者得以轉眼不看虛假,不趨非義之財,不怕羞辱的智慧與避難之處。當作者內心渴望的是神話語的引導,羨慕的是活在神的公義與慈愛的裡面時。他對生命的領悟力就不同,他心裡喜樂的品質也會不同。因為驅動他去想去說去做的,會是從對神的認識與敬畏而來。
今天,我所求於神的,又會是什麼?是健康的身體,是事情的順利,或是付出之後等值的回應?或者是神的話語所流露出對我的慈愛與憐憫,身體或健康或病痛,事情或順利或不順利,付出之後結果或好的或是不好的,都無法撼動神在我生命裡的那份信實與盼望。後者,當是我的所求與渴望。求神憐憫,使我在祂的愛中聚焦於祂仍在我生命裡的工,就是為要成就祂所看為美善的作為。感謝神,因祂仍有數不盡的恩,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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