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27:26-34
26.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27.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28.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29.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30.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31.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32.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33.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34.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凡已經分別為聖的,就是耶和華的。既然是耶和華的,就不再是屬於自己的。什麼意思呢?擁有與支配的焦點和主權在於神不在於我,就算或買或賣的行為也無法改變永遠歸屬於神的實際。土地如此,牲畜如此,人所擁有的才智與時間也是如此。為何神要花那麼多的時間,不厭其煩向以色列民述說關於分別為聖的吩咐,特別是當時他們根本都還沒有在應許地上開始生活!因為,他們努力要進去的地方,是神給的,是神為他們預備的,絕不是他們在曠野漂流四十年之後神理所當然須要回報給他們的報償代價。
若不是神所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從脫離埃及奴隸的身份開始,到屬神國度的一份子,做君尊的祭司,是神的兒子。從頭到尾,沒有任何我們此時所具有的,在神面前是該得的,是配得的。或者用恩典來表達我當下眼前的一切更為貼切吧。什麼時候,我把恩典佔為己有,什麼時候,自義的繩索就如荊棘般將自己刺透。什麼時候,我把恩典榮耀歸神,什麼時候,自由的生命就如泉源般從日常平凡的歲月中湧流出來。
因此,要容讓真理的光在心中照亮,要允許為聖的主權在思想言語行為裡顯明。怎麼辦呢?要持續的,固定的,不斷的默想神的話語,允許神智慧的光照與權能的生命力如同禮物般在我們有限的歲月裡流露出來,且心中充滿的就是對神的感謝與讚美。特別是在枯乾,荒蕪,黑暗,疲乏的處境際遇之時。分別為聖,順境如意時不難,因為福杯滿溢生活無虞,逆境不如意時很難,因為原本滿溢的器皿此時都空空的,該有的當有的此刻什麼也沒有。如同百姓離開了埃及的舒適圈,不知明天將如何,但神在曠野,就把應許之地的豐盛指給他們看,並吩咐他們,千萬別把神所賜的應許之恩佔為己有,要分別為聖歸神。
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2019年10月30日 星期三
分別為聖的榮光
利未記27:14-25
14.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15.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16.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17.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18.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19.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20.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21.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22.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23.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24.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25.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歸耶和華為聖,表示擁有權屬於神,不再屬於自己。若要贖回就得在額外付出代價。分別為聖、祭司估定的價與贖回需要額外付出的價之間,有一個總結算的基準點,就在禧年的時候,地仍要歸回承受為業的原主。這吩咐是百姓尚未進入應許地之前,神就藉著摩西對以色列民說的,為要引導他們進入應許地之後,如何按著神的心意在地上過生活,或有餘或貧窮,焦點總在於神,使人心存謙卑感謝,將自己的一切,包括土地、房屋、田產、牲畜等等都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為聖。藉著可見的,人與人之間買賣估價的行為,體認不可見的,神與人之間救贖代價的作為。分別為聖的榮光,就在可見與不可見,短暫與永恆交錯之間散發出來,照亮了心中的黑暗,也光照了腳程的步伐。
14.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15.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16.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17.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18.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19.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20.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21.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22.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23.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24.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25.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歸耶和華為聖,表示擁有權屬於神,不再屬於自己。若要贖回就得在額外付出代價。分別為聖、祭司估定的價與贖回需要額外付出的價之間,有一個總結算的基準點,就在禧年的時候,地仍要歸回承受為業的原主。這吩咐是百姓尚未進入應許地之前,神就藉著摩西對以色列民說的,為要引導他們進入應許地之後,如何按著神的心意在地上過生活,或有餘或貧窮,焦點總在於神,使人心存謙卑感謝,將自己的一切,包括土地、房屋、田產、牲畜等等都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為聖。藉著可見的,人與人之間買賣估價的行為,體認不可見的,神與人之間救贖代價的作為。分別為聖的榮光,就在可見與不可見,短暫與永恆交錯之間散發出來,照亮了心中的黑暗,也光照了腳程的步伐。
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歸給耶和華的願
利未記27:1-13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許願是在神面前願意付上代價的表達。祭司所估定的價代表個人所承受的程度。或許可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為何男女與年齡的分別會有不同的估價差異。在生活細節裡面,神的話語對人的細膩超過我們所能顧及的細節。藉著神的話語,神在日常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當中顯明祂是怎樣的一位神,而祭司在這事上便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祭司怎樣估定,就以怎樣為是。
祭司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祭司將人所許的願帶到神的面前,並且將神所賜平安帶到人們的當中。許願是人所能的心志,估價卻是神對人認識的程度。所許的願若超過自己所能負擔,若不是過份膨脹自己,就是對自己的認識依然膚淺。神要我們認識祂,並藉此認識並接納真實的自己。過與不及的自我認識是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當我們對神的話語沒有確據和把握時,我們只能被社會所期待的我抓住喉嚨,被他人所期許的我緊緊勒住。
當以色列百姓藉著許願將自己的心志獻給,並樂意為此付上代價時,他們認識的不但是神是怎樣的一位神,也真實的認識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若許願的心意不正,便無法有真實樂意且無悔獻上的心。若許的願超過自己所能的擔負,便無法有真正喜樂且踏實的平安,其實,我們所許的願,向我們顯明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神對我們的認識比我們對自己的瞭解更深。祂要我們相信祂過於相信自己,祂也要我們依賴祂過於依賴自己。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許願是在神面前願意付上代價的表達。祭司所估定的價代表個人所承受的程度。或許可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為何男女與年齡的分別會有不同的估價差異。在生活細節裡面,神的話語對人的細膩超過我們所能顧及的細節。藉著神的話語,神在日常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當中顯明祂是怎樣的一位神,而祭司在這事上便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祭司怎樣估定,就以怎樣為是。
祭司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祭司將人所許的願帶到神的面前,並且將神所賜平安帶到人們的當中。許願是人所能的心志,估價卻是神對人認識的程度。所許的願若超過自己所能負擔,若不是過份膨脹自己,就是對自己的認識依然膚淺。神要我們認識祂,並藉此認識並接納真實的自己。過與不及的自我認識是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當我們對神的話語沒有確據和把握時,我們只能被社會所期待的我抓住喉嚨,被他人所期許的我緊緊勒住。
當以色列百姓藉著許願將自己的心志獻給,並樂意為此付上代價時,他們認識的不但是神是怎樣的一位神,也真實的認識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若許願的心意不正,便無法有真實樂意且無悔獻上的心。若許的願超過自己所能的擔負,便無法有真正喜樂且踏實的平安,其實,我們所許的願,向我們顯明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神對我們的認識比我們對自己的瞭解更深。祂要我們相信祂過於相信自己,祂也要我們依賴祂過於依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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