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21:10-24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承接聖職的,不可褻瀆神的聖所,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耶和華曉諭摩西吩咐亞倫說:你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進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神的食物他都可以吃。但不可進到幔子,就近壇前,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承接聖職作大祭司成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是神將百姓分別為聖最具體可見的作為,也是預表將來那位無罪的要代替有罪的犧牲。因此,可以理解在此為何需要限制凡身體有殘缺的,無法承接大祭司職任的要求。若說要獻給神的祭牲必須是無殘缺的,更何況神與人之間的中保更是何等需要避免身體有殘缺的可能。那是奉獻給神的態度、心志和預備。
直到如今,身體殘缺與否不會成為聖職承接的資格與條件。因為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已經成就救恩,成為我們與神之間永遠的中保。從此以後,聖職的目的不再是叫人看到我們有多敬虔完美,而是藉著神的話語把人帶到主的施恩座前,一同領受神藉著耶穌已經為我們成全的聖潔、恩惠與慈愛。使我們眼目的焦點逐漸聚焦於神此時此刻在我身上的作為。
感謝神,聖潔的焦點在於神,聖潔的分別也在於神。我們必須做的事情,就是以信心回應神在我們生命裡的神聖,因著對神的愛及邀請的回應,讓我們的生活成為承接祭司職分的表達。把人帶到神的面前領受自由豐盛,而不是把人帶到自己的腳前成為聽命於我的奴隸。承接祭司職分,表示生活將被約束,但更多的人卻因著我們所受的約束,領受了救恩為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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