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15.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16.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17.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18.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19.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20.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21.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22.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23.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24.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25.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歸耶和華為聖,表示擁有權屬於神,不再屬於自己。若要贖回就得在額外付出代價。分別為聖、祭司估定的價與贖回需要額外付出的價之間,有一個總結算的基準點,就在禧年的時候,地仍要歸回承受為業的原主。這吩咐是百姓尚未進入應許地之前,神就藉著摩西對以色列民說的,為要引導他們進入應許地之後,如何按著神的心意在地上過生活,或有餘或貧窮,焦點總在於神,使人心存謙卑感謝,將自己的一切,包括土地、房屋、田產、牲畜等等都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為聖。藉著可見的,人與人之間買賣估價的行為,體認不可見的,神與人之間救贖代價的作為。分別為聖的榮光,就在可見與不可見,短暫與永恆交錯之間散發出來,照亮了心中的黑暗,也光照了腳程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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