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禧年的生命之恩

利未記25:39-55
若有因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的,你不可像奴隸待他,要像雇工和寄居的一樣服事你直到禧年,就要讓他歸回本家。不可嚴嚴的管轄他,只要敬畏你的神。若你的弟兄漸漸貧窮,將自己賣給外人或寄居的,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他的親屬也可以贖他。因為以色列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百姓在往後的日子無法保證不會遭遇貧窮,為生活的緣故把自己賣給能夠供應他生活的人。但這並不表示他身為人的價值也就跟著打折。地上的公義是天上公義的影兒。對於擁有對方提供勞動權力的人而言,有一個日子,他必須讓對方重獲自由歸回本家。因為他也曾經是受勞役綑綁的奴隸,但神拯救他,使他能夠從新獲得自由釋放。其他的親屬家人甚至自己也當如此看待被賣為奴的處境,就是要從奴隸的身份被贖回,因為為奴不是神從埃及拯救他們的目的。

當我蒙神拯救成為新造的人,對己對人是否依然有同樣的看待呢?除了神以外,不當再是其他對象的奴隸。因此,要謹慎,若我渴望掌聲勝於對神話語的切慕,可能漸漸的我就會成了掌聲的奴隸,若我渴望成就勝於對神同在的渴求,可能漸漸的我就會成了成就的奴隸。要藉著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福音,讓自己或他人從可能被奴役不得自由的狀態中,經歷拯救,獲得自由的滿足喜樂。禧年,對以色列民而言是日子,對現在的我們而言卻是耶穌已經為我們做成的生命之恩。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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