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歸給耶和華的願

利未記27:1-13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許願是在神面前願意付上代價的表達。祭司所估定的價代表個人所承受的程度。或許可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為何男女與年齡的分別會有不同的估價差異。在生活細節裡面,神的話語對人的細膩超過我們所能顧及的細節。藉著神的話語,神在日常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當中顯明祂是怎樣的一位神,而祭司在這事上便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祭司怎樣估定,就以怎樣為是。

 祭司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祭司將人所許的願帶到神的面前,並且將神所賜平安帶到人們的當中。許願是人所能的心志,估價卻是神對人認識的程度。所許的願若超過自己所能負擔,若不是過份膨脹自己,就是對自己的認識依然膚淺。神要我們認識祂,並藉此認識並接納真實的自己。過與不及的自我認識是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當我們對神的話語沒有確據和把握時,我們只能被社會所期待的我抓住喉嚨,被他人所期許的我緊緊勒住。

當以色列百姓藉著許願將自己的心志獻給,並樂意為此付上代價時,他們認識的不但是神是怎樣的一位神,也真實的認識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若許願的心意不正,便無法有真實樂意且無悔獻上的心。若許的願超過自己所能的擔負,便無法有真正喜樂且踏實的平安,其實,我們所許的願,向我們顯明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神對我們的認識比我們對自己的瞭解更深。祂要我們相信祂過於相信自己,祂也要我們依賴祂過於依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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