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不背棄約定的神

利未記26:40-46
40.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41.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42.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43.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44.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45.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46.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藉著摩西立的。

 神不背棄的約,使神拯救的作為在百姓當中不曾停歇。這拯救的工作包括神的公義叫百姓因罪承受了刑罰,神的慈愛讓百姓在刑罰的苦痛中不是滅絕而是仰望。雖然罪惡權勢的試探與影響似乎如影隨行的跟在以色列民的身旁伺機而動。而且總讓百姓落入灰頭土臉失敗的困境裡。人失敗了,神不失敗。只因為神記念祂與選民所立的約,這約沒有隨著世代的更替而改變,時代會變,環境會變,人心會變,唯有祂的約立定存在萬代,祂的話語常存直到永遠。

相對之下,罪惡的權勢不是永遠,刑罰的苦痛不是永遠,患難試煉困境不是永遠。只是我們的眼界有限,我們的感覺有限,我們的理性有限,我們的意志有限,一方面信靠神,一方面又時常不自覺的讓罪惡的能力是永遠的,刑罰的苦痛是沒有盡頭,患難的困境是不會結束的謊言給欺騙。因此,只有在神話語的確據和把握之中,我們才能辨識出謊言的虛幻,且站立穩固直到欺騙的迷霧與風暴過去。在善與惡,對與錯交織的處境際遇中,人無法逃避的試煉就是,我真有確據和把握的是神的話語或是我自己。

神既然是我的生命之主。表示祂的救贖之約,同在之約,同行之約,應當是我一生的確據把握。或許此時此刻跟神與我的約定完全相反,正在困惑難當苦痛的泥沼之中,一點也感覺不到有神同在的喜樂,一點也看不出有神同行的平安,除了無助無力無耐之外似乎什麼也沒有。向神呼求憐憫吧。迷霧只能暫時遮蔽前路的視線,卻無法改變前路的方向。風暴只能暫時搖晃前行的速度,卻無法改變前行的步伐。因為神是拯救我的神,是不背棄與我們所立的約的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