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11:12∼20
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你手裏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你必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也必四圍巡查,坦然安息。你躺臥,無人驚嚇,且有許多人向你求恩。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
約伯的友人瑣法認為,除掉罪孽,不容不義停留,是人生得以無懼,指望得以穩固,安息無人驚嚇的保證。反之,不除掉罪孽,容許不義居留的,必處黑暗,無路可行,死亡便是他們的指望。總歸就是,離棄罪惡,遠離不義的,事事必亨通,時時必穩固,處處必有光,多人必仰賴。因此,悔改成了除罪得義,成了受苦之人不再受苦的途徑。瑣法的觀點,對受苦之人真是希望?亦或是更深的絕望?若悔改者仍須各憑己力意志本事,如同溺水之人得自己想辦法救自己的話。如此悔改的呼籲,除了苦上加苦,還能夠有甚麼?
這是值得我們察覺的。當我們向人呼籲悔改時,強調的是不悔改就死定了的結局,或者是為人指向能夠悔改的確據和把握是什麼!一樣的,若我們的悔悟回轉是因著可以更多得力得益得福,如此的悔改仍是非常有限甚至是膚淺的。因為,哪天悔改不再為得益得恩得福效力時,對悔改也就不會再有動力和興趣了。要警醒,悔改,是因有能夠改變的確據和能力~神的愛與拯救的成全。除此以外,任何會有什麼酬賞或將有什麼懲罰的悔改呼籲,並無法讓人有真誠悔改的渴望。除罪的確據不是從人的本事開始,而是從神的赦罪之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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