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11:1∼11
拿瑪人瑣法回答約伯說:你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惟願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並將智慧的奧祕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甚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甚麼?其量比地長,比海寬。他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
約伯的友人瑣法,對約伯所說的話無法聽而不聞。認為約伯對自己過於自滿。太過於自我感覺良好,而不得不讓約伯知道,神對人並沒有趕盡殺絕,神追討罪孽比人本身實際該受的報應還少,神的深度人豈可探測,神的行動人豈能定準,神的意志人豈可阻擋,神的審判人豈能質疑!對瑣法而言,神什麼時候要加重約伯痛苦的程度,不知道。所以,得說些什麼,不讓約伯的自信,自我感覺的良好導致約伯愈陷愈深,無視於神的追討。
瑣法對約伯的好意,對神戒慎恐懼的態度,皆有其道理。知道我們的不知道,理解我們的不理解,明白我們的不明白,確實是我們在神面前須有的自知之明。但除了罪孽,還有什麼能夠引發神對人有所行動?若罪的問題真獲得解決,之後,神對人還會如此的關注嗎?似乎,是人的罪孽讓神不得不有所作為,因此,維持自卑,保持沈默,不輕舉妄動,盡量不讓罪有機會起漣漪,也許會是安撫神不生氣最好的方法。但,果真如此?若神對人採取行動不是出於愛因著愛而只為解決問題的話,知道我們的不知道,理解我們的不理解,明白我們的不明白,也就失去光彩毫無意義可言了。是神的愛激勵我們,讓我們縱然對神的行動與許可確實有所不知,有所不解,有所不明,卻仍不至於削弱我們對祂的愛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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