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9:11∼24
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他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他:你做甚麼?既是這樣,我怎敢選擇言語與他辯論呢?我雖有義,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他用暴風折斷我,無故地加增我的損傷。我就是喘一口氣,他都不容,倒使我滿心苦惱。 若論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論審判,他說誰能將我傳來呢?世界交在惡人手中;蒙蔽世界審判官的臉,若不是他,是誰呢?
約伯認識的神,是創造天地且自由運行的神,是成就萬事卻不一定得讓人看見有知覺的神。或拆毀或建造,或降災或賜福,人豈能對神說,祢做的是什麼呢?祢應該作什麼才是對的才是好的呢?約伯明瞭神在他身上的主權與能力。約伯所領受的恩福與突然臨到的苦難都在神的能力與意志裡面。約伯知道,人不能憑著自己的能力和努力越過神的臨在與掌管。在神面前的,人所當行的,便是尋求神的光照,仰望神的憐憫,信靠神的作為。
或許,會讓人感到不服氣的地方是。若一切都在神的主權與掌管之中,人生也太無奈且無趣了。果真如此,面對苦難時,只要兩手一攤,就不需要再努力什麼,也不需要再負責什麼了。
這是人的軟弱與限制,不喜歡遭遇苦難,更不喜歡承受痛苦。因此,憑著自己的想像,為苦難和痛苦尋找方法,自我麻醉一番。但殊不知的是,正因為苦難也在神的掌權底下,使我們可以有正視並面對痛苦的智慧。是苦難,容讓神更緊緊的抓住我們的手,護衛我們的心,引導我們的腳,背負我們的全人。原來,苦難有的不只是苦難,還有的是更堅定對神的信靠與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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