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的話,都可以赦免,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可3:28-29)這話聽起來極為嚴厲,甚至連轉還的餘地也沒有。為什麼?耶穌來到世上,為要施行赦免拯救。把人一切的罪,人所說一切褻瀆的話,耶穌通通都要承擔在自己肩上,把人從罪的綑綁,話語的牽絆中釋放出來。這是聖靈要藉著上帝的話語在人心裡成就的信心之工,若不是如此的信心之工,人便無法從耶穌為人所預備的福音好消息中獲得任何益處,因為在罪惡的權勢下,人所能作的,就是以善為惡(把上帝當成敵人),以惡為善(把魔鬼當成朋友),因此,耶穌說,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話雖嚴厲,卻充滿了慈悲憐憫,讓人原本在沈淪的絕望中渴望永恆的救贖。時常,若不是上帝的道的光照,人實在無法瞭解罪在人的心裡是何等的牢固且狡猾如變色龍,讓你的感覺受到欺騙,在舒適,可愛的迷霧中瞎眼,繼續把上帝當成敵人拼命反抗,把魔鬼當成朋友大大擁抱,直到上帝的道如生命之光照入你我心中,領受赦罪恩典之後,我們便進入了生命的另一個里程,名叫"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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