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相會之處

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民數記17:4)當摩西面臨眾領袖的質疑時,上帝吩咐把各支派的杖放在法櫃之前來作為試驗。看看那個杖發芽,就代表上帝的同在。很有意思的是,當木頭與母體分離被做成杖之後,也表示這杖本身生命的結束,一個已經結束生長的杖要如何讓它再活過來?又為何是必須在法櫃前,上帝與人相會的地方來進行?要能夠讓已死的個體再活過來,首先,就必須回到賞賜生命氣息的源頭,讓已死的生命在上帝手中,仰望上帝的工作,才有再活過來的可能,這不是任何人能夠做到。因此,上帝透過杖的發芽,顯明祂自己工作的記號。而上帝所頒佈,存在法櫃裡的律法,是上帝工作的依據,與人相會的地方。為的不是要讓人遵守律法之後,向上帝邀功,而是要讓人面對上帝的律法要求之後發現,若不是出於上帝的憐憫,按著上帝絕對公義的要求,人只有死路一條,且真的是死的,因為早已無能為力,無法達不到上帝的標準。除非,人找著且回到生命的源頭,在律法之前,與上帝相會。仰望上帝的憐憫,把沒有盼望的生命處境交托給上帝。那麼,上帝所要成就的,總會超過人所能想像,是讓人得以再活過來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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