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太25:35-36)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自古以來,尋找君王,要去王宮找。但若有人要尋找耶穌,就得要去有需要的人那裡找!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耶穌總是與身心靈有需要的人在一起,甚至被淹沒,隱藏在人看為弱勢的一群的當中。一同被輕視,恥笑。但耶穌救贖醫治的能力,卻不斷的經歷數個世代,一直的在有需要的人當中被顯明出來。幫助有需要的人,是生活中極大的信心的功課。因為它的前提是,我必須先看清自己,我就是那個軟弱到不行,需要耶穌救贖幫助的那一個人,也就因著信領受十架救贖恩典,並且進到有需要的人當中,來尋找耶穌,遇見耶穌。怎麼尋找?怎麼遇見呢?使用我所擁有的物質,才能,時間來服務有需要的人的同時,別人在我身上看見了耶穌,而我也在別人的身上與耶穌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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