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羅馬書13:1-7
權柄是出於神,人人都當順服。作官的是神的用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是要叫作惡的懼怕,抗拒的必自取刑罰。所以,你們順服不但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稅也為這個緣故,因為他們特管這事,是神的差役。所當得的,就給他。當懼怕的,懼怕他,當尊敬的,尊敬他。
神藉著福音的確據建立教會,也藉著世上的法律管理維持屬世的次序。屬神的子民是因信福音活在神的面前,也藉著遵行法律,服在神所設立的權柄底下。兩者並不衝突而是相輔相成。不論是屬靈的或屬物質的,都是神所造,都在神的掌管底下,也都為著神的緣故效力。為要叫人認識並學習敬畏祂的名。
神把我們從世界裏分別為聖,並非要我們離群索居,與世界隔絕。相反的,是要我們在世上作光作鹽,藉著遵守法律來表達我們的信仰內涵,藉著尊敬權柄來表達我們的信仰態度。這不是說,我們須要對否定神存在的法律保持沈默,其實我們也無法保持沈默,因為他們會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勢,自動的來逼迫我們,屆時,也正是我們表達信仰立場的時刻。對神福音確據的把握,如同在屬世的權柄底下表達信仰立場,必須經過試煉,也能領受祝福。
因此,別用屬靈的藉口來逃避家庭社會國家應有的責任與義務,也別讓世上的權柄凌駕了聖經的價值觀與福音生命的影響力。若我們因著權柄而順服,那麼,為著神的緣故,我們更可以在法律規範之下陪伴人多走一哩路。權柄底下的刑罰不能改變人,唯有福音的大能可以改變人。要順服權柄,且將如此的順服指向對神的敬畏。
愛我們的主,我們在獨處的寧靜安歇中來到生命水泉,領受祢所賜給我們的生命糧食。又在紛擾吵雜充滿爭競焦慮的人群裏,領受你所賜維護次序的權柄,對人對己或是要求與被要求,或是限制與被限制。主,這些都不能動搖我們從祢那裡所領受的愛與被愛。除了政府的法律正告訴我們,該如何在世上生活,耶穌基督的福音與復活的大能,也同時告訴我們,可以在世上如何生活。主,感謝祢,給我們生活規範的方向與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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